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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2023-04-03 09:24
《黄河保护法》于2022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于黄河保护的重视,3月27日,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参加芮城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开展的“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宣挂横幅、发放黄河保护法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方式,重点向人民群众介绍了黄河保护法的具体内容、重要意义以及保护黄河的一些具体举措。此次宣传活动也达到了预期效果,人民群众纷纷表示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河水也养育了我们一代代中华儿女,保护黄河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下一步,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决扛起“先发力、带好头”的政治责任,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黄河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让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落地生根,引领人民群众形成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的浓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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