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引进人才在三亚市创业就业,针对部分引进人才放宽了购房政策。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目前,据相关政府部门回应,明确降低了人才购房门槛,只要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在三亚实际工作满一年,且缴纳一年社保及个税的,就有资格购买一套房产。
截图自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南PLUS针对此次最新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作出如下解读:
01 符合人才购房政策有多方面规定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关于人才购房的政策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引进人才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是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琼建房〔2019〕94号)规定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人才,可按规定购房;
三是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购房。
02 《通知》对之前海南出台的人才住房政策进行细化
三亚此次出台的政策与之前海南出台的人才住房政策是一脉相承的,但是进行了细化。
一、对于“各类人才”
海南6.27的24号文规定:符合海南普通人才标准,在海南企业已签署劳动合同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或个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对于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对于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须与海南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本次三亚1316号文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各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但仍须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或个税,才能购房。
二、对于急需“紧缺人才”
海南6.27的24号文规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标准等,由各市县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以及“十二个重点产业”,结合实际确定,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紧缺人才购房无社保条件限制。
本次三亚1316号文规定:对于紧缺人才做了细化,制订了《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2019年第1批)》,行业涵盖了医疗健康产业、新兴科技产业、物流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旅游业、金融业、教育文体产业、会展业、海洋产业、房地产业等10个行业、373个岗位。对于“紧缺人才”必须持用人单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到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进行认定,经认定后持《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证明》办理购房手续。
三、对于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本次三亚1316号文与海南6.27的24号文并无区别,均是要求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购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不限购。柔性引进为经省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大师人才(8项) ;杰出人才 (2大类48项) ;领军人才 (2大类56项) ;拔尖人才 (2大类46项);其他类高层次人才(9大类17项)。
03 出台购房新政并不意味着限购放松
此次三亚的购房新政并不意味着住房限购放松或者放开,这是三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政策,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各类引进人才在三亚创业就业,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对于人才的认定做了细则规定,某些急需紧缺的人才门槛做了调整,目的还是为人才在三亚的发展创造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文 | 林雁翎
编辑 | 张爷
本文系海南PLUS原创稿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