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海淀区、密云区、西城区、东城区等发出内容为“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的通知。如何理解这个通知,作为个体工商户,需要知道什么呢?
➯什么是查账征收?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表或经营成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报送有关账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税法规定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针对哪些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针对哪些个体户?
查账征收个体户范围包括:
1、注册资金指标: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2、销售额或营业额指标:存量个体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或新办的个体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为参照。
(1)应税劳务纳税人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
(2)货物生产销售纳税人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
(3)批发零售纳税人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以上)。
3、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定期定额征收个体户范围:
1、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
2、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征收的范围和申报方式
征收增值税的范围:
无论查账征收还是定期定额征收,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销售额超过以上范围,全额征收增值税。
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增值税征收申报方式:
按规定的申报期通过网络申报平台或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相应的财务报表、申报表,进行自行申报。
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申报方式:
(1)实际销售额未超过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实行简易申报,不需办理申报。
(2)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事宜。
举例:如一个体户,按季度申报,税务机关核定月销售额为20000元。其当期实际销售额58000元,则实行简易申报,无需办理申报;若其当期实际销售额为61000元,则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关于个体户的政策变化中,除了查账征收,个体户也要建账!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内容中: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具体的详细内容说明,大家可以到官方网站上查看。
➯不记账、不报税会怎么样?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税收征管法》之外,各地还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当然,除了支付罚款之外,这补账、补申报都是需要的!
➯个体户不经营了需要办理注销吗?
不论是自己不经营了,还是转让给别人了,或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了,都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因为只有办理了注销登记才是一个商事主体法律地位的终结,不然作为负责人的老板还要一直为这个曾经注册的小店承担责任。
个体户注销大概的流程:“注销国税税务登记-→注销地税税务登记-→注销营业执照”
个体户注销需要的资料:
①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②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③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如果该个体户是查账征收,那么账本一定要有
④公章
⑤银行缴税流水单
⑥已核销的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⑦有缴纳社保的个体户还需要提供社保相关资料
注销时,如果你之前都没记过账、报过税,在注销的时候,人家要账本,你得补!人家要缴税凭证,你都没缴过,那还要补申报,交罚款!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是否纳税和纳税多少应该考虑社会成员纳税能力的程度,要保证税制的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的公平性。我们知道个体户经营一般是没有财务部门的,2019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转为查账征收,这样是否增加了个体户经营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