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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不能算抄……艺术家的事,能算抄吗?
著名艺术家老炮叶永青曝出涉嫌抄袭比利时艺术家作品之后,最后悔的人,应该是翟天临。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论文查重后的文字复制率仅仅只有40%就弄来一身灰头土脸,不但北大博士后之路终结,连带自己的北电导师也惹来一身骚。
翟天临后悔的是为什么当初没有去混艺术圈。因为在学术圈人见人打的抄袭,放到艺术圈里就不是抄袭了——抄袭是个贬义词。用孔乙己的话来讲,艺术家的事,能算抄吗?你可以叫它模仿、挪用、致敬、仿效、移用、并置……反正不是抄袭,而是叫再创作。
天下文章一大抄,而艺术家一开始还抄一抄,后来连抄都懒得抄了。凡是要脸的人,都不一定能想到所谓的艺术家能干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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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性感偶像玛丽莲·梦露香消玉殒,纽约的平面设计师和插画家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觉得自己的艺术灵感要爆发了。他平时就喜欢丝网印刷效果,于是他就找了一张摄影师基恩·科曼(Gene Korman)给梦露拍的电影剧照,开始兴致勃勃地创作起来。
沃霍尔把丝网放在照片上,再用橡胶滚轴蘸油墨在丝网上滚动,由此产生跟照片不一样的影像。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沃霍尔根据这张照片完成了数十幅图像,他的波普艺术杰作就此大功告成。也是因为科技不发达,要是放在现在,路边广告店的小工在PS里一分钟就差不多能做出各式各样的效果来。
虽然沃霍尔选择的颜色俗艳浮夸,但整体上还是看得出来自照片——然而这可比一张照片有艺术价值多了。1962年10月,艺术收藏家菲利普·约翰逊在一个画展晚会上,花了800美金买下了一幅《金玛丽莲》。当时艺术家沃霍尔只是初出茅庐,甚至高兴得有点发抖。
然而不是说时间会证明艺术品的价值吗?到了1990年,沃霍尔的另一幅《橘黄色玛丽莲》在索斯比拍卖行卖出了1700万美金的价格。这样看起来,那收藏家菲利普是多么地有眼无珠啊:还一幅一幅地买,都不知道打包购进。
因为玛丽莲梦露,沃霍尔被艺术策展人和评论家吹上了天去,“波普艺术的天才”“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他再接再厉,又在1964年如法炮制,在《现代摄影》上找了一张花的照片,重新弄成一副不像照片的模样。
然后他这次就被告了,摄影师帕特里夏·考尔菲尔德(Patricia Caulfield)起诉他使用照片时没有标注原作者。沃霍尔反驳说这只是一名业余摄影师拍的一张不重要的照片,全靠本天才的艺术操作把它变成了艺术品。你不感恩,反而告老子?
当时法院判帕特里夏胜诉,沃霍尔交出6000美金获得庭外和解——然而跟他艺术生涯所获得的名利而言,这都不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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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沃霍尔虽然未经授权挪用别人的照片,但至少还作了外貌上的改动。但艺术往前发展之后,理查德·普林斯(Richard Prince)觉得这样的改动都太多余了。
普林斯出生于巴拿马运河地区,双亲都是美国政府的政府工作人员。据他自己说他童年回到美国,在缅因州读大学——然而没人知道是哪一所大学。十八岁时他去欧洲旅游,跟一般游客做了同样的事情:去博物馆看各种绘画作品和艺术作品。
但天才的光芒是挡不住的。虽然回到美国后,普林斯只是《时代》杂志担任剪报工,每天从杂志上裁剪广告图片提供给编辑记者使用——但艺术之花在他心里逐渐盛开。就在人人司空见惯的日常广告中,普林斯开始了创作。
他把六十年代红极一时的万宝路广告找出来,去掉文字、重新翻拍,再随便找一家街边的冲洗点印成照片——好了,艺术品创作完成。
普林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翻拍的这张照片,在2005年以超过124.8万美金的天价售出,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张售价超过百万美金的照片。而在十年前,他的另一幅翻拍牛仔照片又以340万美金的天价售出。不要怀疑,这一切千真万确。万宝路广告原片的摄影师吉姆·克兰兹问媒体:“一个人用斜体字把《白鲸记》抄一遍,就算是他写的了?”
功成名就之后,普林斯也没有改变自己挪用的创作手法。他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小说的封面扫描下来,然后做成油画状——你可以理解为在PS里加一个滤镜,然后打印成超过1.5米的大照片,每一幅的价格都在几百万美金以上。
谈到这组“护士”作品的创作初衷,普林斯诚恳地回答:“之所以创作护士,是因为我环顾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海啸、伊拉克战争、中国大地震,灾难时有发生。我想,每个人都需要护士,于是我就为大家创造出护士。”
普林斯近年还把Ins上的女性照片下载下来,加个框加句评论,再打成大照片——这就是艺术品了,每一幅售价90000美金。而被盗用图片的组织愤而出售同样尺寸的照片,只卖90美金。
普林斯的评论是:这种反抗还算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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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普林斯翻拍创作时还需要调整构图、去掉文字,那么更高端的艺术家连这都免了。
1936年,美国摄影师沃克·埃文斯为美国农场安全管理局拍摄了大萧条时代下的伯勒斯一家,属于一个改善贫困佃农的政府项目。四十三年之后的1979年,三十二岁的艺术家谢丽·莱文原样翻拍这张沃克埃文斯的名作,起名“沃克·埃文斯之后”,然后署上自己的大名。
仅仅创作一张是不够的。莱文辛勤地把埃文斯这一组照片全都翻拍了一遍,然后做成一本画册《最初和最后》,两年后在纽约的画廊举行了盛大的展览。大都会博物馆称其为“后现代主义艺术的里程碑”,认为作品“强化了对父权社会的赞美,与此同时,也批判了其对女权主义的劫持”,同时直指“艺术的商品化”进程,“是宣判现代主义之死的一曲挽歌”。”
大都会博物馆还能乱说?艺术家当然是了不得的。跟普林斯不一样的是,因为这些照片都已经过了版权法保护的期限,所以莱文的翻拍根本不会有法律麻烦。
就算有一星半点麻烦,对于普林斯和莱文的利好消息是:只要你声称对已有作品进行了“再创作”,法院几乎都会保护艺术家——或是剽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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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沃霍尔、普林斯和莱文的。在许多人的眼里,这些把别人作品拿来再加工的人,跟艺术家一点不沾边——然而他们算不算艺术家,不是你我说了算了的,而是艺术评论家、策展人、画廊老板和拍卖行经纪人说了算。关于什么是艺术、什么是价值、什么是艺术家,你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你的观点在动辄百万千万美金计的艺术品市场上没有任何意义。
而且当代艺术基本与以往艺术的评判体系和标准背道而驰:前人庄严,我就装逼;前人漂亮,我就扮丑;前人深刻,我就卖萌;前人高山仰止,我就另起炉灶。“艺术”的定义权,更多地决定于评论家和艺术商。没有标准之后,当代艺术和非艺术再无分别。什么是艺术?什么都是艺术。
普林斯自己早就把话说清楚了。他说:“艺术的问题在于,它和高尔夫比赛不一样。在高尔夫球场上,你要么将球打进球洞,要么打不进。但在艺术界,没有裁判,没有法官,没有规则。这是一个问题,但也是艺术的伟大之处。”
所以艺术就好像射箭。原来是先有靶子再射箭,越靠近十环艺术越崇高。后来是先射箭、再画靶子。
然后沃霍尔不想射箭了。他直接把别人的箭和靶拿过来,做几十个又相似又有点小差异的改动,然后署上自己名拿出去卖。
理查德普林斯连几十个改动也不想做,他拿过来直接改一改尺寸,然后署上自己名拿出去卖。
谢丽·莱文连尺寸都懒得改了,直接拿过来就署上名丢出去卖。
……
看看这些艺术家的创作,说句实在话,指责叶尚青抄袭不仅不尊重叶尚青,更不尊重抄袭。抄袭至少还要经过工序、至少还要假装不同——而这些如今当代名声最响、身价最高、光环最突出的艺术家沃霍尔们,在他们的艺术字典里没有抄袭、只有再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