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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遭拒后,他刺死女大学生 | 开庭
男子酒吧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4月15日,该案在山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
死者与凶手并不相识
▲“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二审开庭:三方视角还原案件 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ID:xjbdxw
2020年4月14日23时许,太原市清徐县城“老地方”酒吧里,男子李某锋从怀中掏出一把三棱军刺,刺向在酒吧兼职的女大学生张姝姝。张姝姝当场大失血死亡。
李某锋为何要行刺
21岁的张姝姝与李某峰并不相识。
酒吧老板呼某回忆,张姝姝在店里跟他学调酒,案发时正在吧台外侧坐着写调酒笔记。当晚李某锋和贾某喝了一会儿酒后,指着旁边的张姝姝,问贾某“这个是不是你的员工了”。呼某担心李某锋纠缠,称是酒吧客人。李某锋又与张姝姝打招呼,但她并未理会。
过了一会,李某锋手指着张姝姝辱骂,张姝姝没有理他,李某锋站了起来,到张姝姝身边拿什么捅了一下,接着贾某把李某锋拉开。
李某锋同伴贾某证实,李某锋多次纠缠,要加张姝姝微信遭拒。贾某看见李某锋右手将一把刺刀放外套衣服里面,李某锋称,捅了张姝姝一下。
李某锋供述称,贾某跟这个女孩说出去玩,女孩没有答应,自己有点生气,他从车上拿了白天摘香椿芽的三棱刀,藏在袖子里,本想拿刀吓唬张姝姝一下,失手捅了她左腹部。
到底是否是“吓唬”
太原中院一审认为,张姝姝不愿接受其意愿,李某峰即出店取回三棱管制刀具,藏于上衣,当其再次不满时,实施了捅刺行为。主观上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客观上造成了张姝姝死亡,而非只是‘吓唬’。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此外,李某锋曾因吸毒、伤人记录,而此次作案系缓刑考验期内再次作案。
2017年4月8日,李某锋因吸毒被清徐县东湖派出所行政拘留,但因未满18岁不予执行;2019年6月24日,李某锋因在饭店吃饭与人发生争执,持饭店菜刀砍伤被害人脸部,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且在缓刑期内,李某锋还曾与人打架斗殴。
2020年12月22日,太原中院一审宣判,李某锋因缓刑期间犯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李某锋一方认为量刑畸重提出上诉。
2021年4月2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发布消息称,对此事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将及时公布。
参考来源:
太原市委政法委
《关于网上“山西一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有关情况的通报》
红星新闻
《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明日二审开庭 家属:望维持死刑》
《男子搭讪被拒杀害女子一审获死刑:缓刑期内犯新罪 辩称“酒后激情杀人”》
《太原市委政法委牵头核查“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 死者家属:官方称严查缓刑期内再犯罪》
观察者网
《官方回应“山西一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已组建核查组核查》
大象新闻客户端
《男子酒吧搭讪被拒刺死女大学生案二审,嫌疑人作案时处缓刑期且曾暴力伤人》
发布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