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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经开区法院网讯 近日,九江经开区法院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刚柔并济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和谐”执行,既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使被执行企业再现生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九江某科技公司系区内企业,与被告荆州某机械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期返还所欠原告的货款,并约定于2021年10月31日全部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被告荆州某机械公司履行第一笔货款后再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九江某科技公司遂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荆州某机械公司沟通无果,果断奔赴湖北省荆州市将其在湖北银行的基本账户予以冻结,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在湖北银行基本账户的冻结,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为大型军工企业的配套商,基本账户的冻结导致其信用受损,无法再得到军工企业的订单,企业也无法生存。被执行人荆州某机械公司后多次和法院、申请执行人沟通,希望能够达成执行和解,愿意分期履行法定义务。但是申请执行人九江某科技公司因为之前对方的违约行为,对其极其不信任,对其提出的和解方案不予理睬。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原先是荆州的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后一直从事军工机械的配套加工,由于军工市场的萎缩、军工产品结账周期长等原因导致资金大量被占用,经营存在困难,如果长期查封其在军工企业备案的基本账户,会导致其无法经营和生存,不仅远不足以清偿案涉债务,还会使企业发展难以维系。此外,由于案件涉及改制企业,其企业的下岗职工社保经费也无法缴纳,一旦强制执行,也不利于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
经综合考量,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和解工作,同申请执行人的负责人一起现场查看被执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并由被执行人筹措部分资金汇入湖北银行的基本账户,由法院扣划返还申请人后将其解冻,消除彼此误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促进共同发展。
此案是该院善意执行纾解企业困难、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在涉企案件执行中,该院灵活采取“活查封”等执行方式,帮助企业增强“造血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不断加大和解力度,引导被执行企业通过分期履行、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等形式,促进执行和解,公正高效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决胜营收三千亿,奋进全国五十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