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小芳、通讯员张常林报道: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越发火热。1月9日,记者从昌吉州应急管理局获悉,今年我州在各县市共设有11个长期销售点,群众可选择就近的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为此,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不在无证摊点、网络微商等处购买。
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选购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购买外包装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产品名称、制造商、厂址及生产日期等,中文燃放说明清楚详细。
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尽可能按需购买,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的烟花爆竹,以及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仙女棒”“电子烟花”“钢丝棉烟花”等网红烟花。居民家庭、社会场所内应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的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烟花爆竹的存放处必须远离火源、气源、电源。
特别注意的是,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一定要有成人监护,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伤害。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选择空旷、安全区域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从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高压线附近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在燃放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要立即上前查看,应等明确原因后再进行处理。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无证经营、销售未张贴流向标签、微信扫描后流向标签显示信息不正确的烟花爆竹产品,可拨打昌吉州安全生产举报中心电话(12345,0994-2337910)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