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各类与消费有关的统计数据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从供给方入手,表现一定区域内消费需求最直接的数据。本文剖析了消费的含义、本质和范畴,从2015年-2019年台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入手,结合其他衡量消费水平的指标,就台州当前的消费特点和存在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消费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消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20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使提振消费与扩大投资有效结合、相互促进”。同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就“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特别是在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外部需求市场萎缩的背景下,如何促进消费刺激经济、如何把被抑制的消费释放,如何让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如何让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齐头并进,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
一、消费的定义
(一)基本含义和要点。消费(consumption)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它是指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消费又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前者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后者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是“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
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7》对消费的解释是指最终消费,是为了满足个人和公共需要而使用货币和服务的行为。包括三个要点:1.消费是最终消费,不包括中间消费;2.消费是生活消费,不包括生产消费;3.消费既包括货币(商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
本文研究的消费指社会最终消费,即不用于再生产再经营的商品购买。
(二)社会消费相关主要指标。在现行的统计指标体系中,反映消费的主要经济指标有三个:
1.最终消费支出。是指常住单位为了直接满足个人或公共消费需求而对货物和服务的支出总额。主要是从GDP核算角度来衡量社会消费情况,但较为宏观细分不足,且市级层面较难测算。
2.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主要是从消费者角度来衡量社会消费情况,但缺乏社会集团如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的最终消费情况。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主要是从消费供给的角度来衡量社会消费情况。它是反映各行业通过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总量,是研究国内零售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简单来说,它反映的是一定区域内的消费供给情况。
综合来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对于其他两个指标有易获取和涵盖范围广的优点,因此本文采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做为主要的分析指标。但同时也需指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础数据由于出自消费供给方,且尚未包含除餐饮外的服务消费,也有其局限性。
二、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台州消费主要特点
近年来,台州大力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消费政策,进一步发展连锁经营、大型超市等现代流通业态和组织形式,积极推动商贸市场布局结构的优化和升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总体呈现以下五大特点:
(一)社会消费品市场规模较大,增速略有收窄。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44.63亿元,比上年增长8.3%,增速居全省第7位,总量居全省第4位。从历年数据来看,虽然2015年正处于“新常态”、“三期叠加”时期,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仍保持较高水平;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高点后开始逐年放缓;2017年台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破2000亿大关,并在2019年突破2500亿关口(见下图),四年年均增速达9.9%。同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GDP之比,也从2015年的0.491:1逐步上升至2019年的0.496:1。从这组数据来看,台州近年的社会消费品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增速水平处于较高水平,略高于历年同时期GDP名义增速。
(二)商品零售、城镇消费仍为消费“大头”。从消费形态看,2019年,全市实现商品零售额2247.56亿元,比上年增长7.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8.3%;全市实现餐费收入29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7%。商品零售和餐费收入的比重从2015年的8.38:1缩小为2019的7.57:1。从消费区域来看,城乡市场同步增长,城乡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从2015年的4.42:1缩小为2019年的4.05:1。2019年,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41.16亿元,比上年增长8.4%;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03.47亿元,比上年增长7.8%。综合来看,商品零售仍是社会消费的重中之重,城镇消费也是社会消费的主要动力。
(三)消费层次持续提高。随着台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购买力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内容日趋多样化,逐渐往高层次方向发展。2019年,据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统计,“吃”、“穿”、“用”、“行”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为46.11亿元、25.29亿元、10.80亿元和447.77亿元,所占比重为7.2%、4.0%、1.7%和70.0%,比重比2015年提高0.8个、1.4个、0.3个和5.9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持续向好。2019年,体育娱乐用品类、化妆品类和智能家用电器音像器材类商品分别比上年增长96.0%、37.7%和17.4%。
(四)“线上”消费已成常态。网络购物因具有方便快捷、商品选择范围广、价格相对优惠等优势,越来越受到台州消费者的认可,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从统计数据来看,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比重逐年提高,从2015年的1.4%提升至2019年的6.4%,总额从7.46亿元提升到41.10亿元。另据商务部门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1224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市内居民共实现网络消费79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7.9%。网络购物等新型购物模式已日渐普及并对传统销售模式发起挑战。
(五)疫情影响下,社会消费发展多元化。受疫情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信心发生了诸多变化。疫情暴发时,人员流动被大大限制,零售、餐饮等众多消费行业受到影响,社会消费意愿受压抑。疫情过后,也没有迎来想象中的爆发性、报复性增长。同时,疫情期间线上销售迎来了“危中之机”,居民的线上消费习惯得到巩固的同时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综合来看,未来的消费市场更加多元化,“健康”、“网络”、“定制”等众多标签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方向。
三、台州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商品销售相对集中,过度依赖“油、车”。近年来,台州消费经济转型步伐仍较为缓慢,现阶段批发零售业仍以石油、汽车消费为主。汽车类商品使用年限较长,本地销售市场趋于饱和,再加上没有特别大的优惠政策支持,汽车消费正逐步下行;而石油类商品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波动尤大。2019年汽车、石油两大商品零售额之和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高达70.0%,而全省平均为50%。也因此,这两类商品销售情况的变化对全市消费市场有着较大的影响。一旦价格持续走低或需求不旺,均会对全市商贸业造成直接冲击。
(二)人口增量偏低,无法拉动消费快速增长。新增人口是推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虽然从2015-2019年的数据来看,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水平逐年提高。但是,从人口总量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比对来看,目前全市新增常住人口数呈现不断收缩趋势,这也直接导致了人口因素对消费市场的促进作用减弱。
近年来全市常住人口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变化对比表 |
年份 | 常住人口 | 社会消费品零售 | 人均社零 (万元/人) |
|
总量(万人) | 增速(%) | 总额(亿元) | 增速(%) |
|
2019年 | 615.0 | 0.2 | 2544.63 | 8.3 | 4.14 |
|
2018年 | 613.9 | 0.3 | 2350.3 | 10.2 | 3.83 |
|
2017年 | 611.8 | 0.6 | 2135.3 | 11.1 | 3.49 |
|
2016年 | 608.0 | 0.5 | 1924.34 | 11.4 | 3.17 |
|
2015年 | 604.9 | 0.6 | 1743.65 | 11.0 | 2.88 |
|
(三)消费需求日新月异,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有待加快。近年来,随着网上销售、移动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消费供给者面对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冲击,再加上严峻的同质市场竞争和消费分流,传统商业模式优势弱化、销售增长放缓。2019年全市限额以上传统零售业态的超市、商场零售额增速仅为4.6%,低于同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3.7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虽然在逐年提高,但1.6%的占比仍然是非常低的。
(四)居民收支增长趋缓,消费结构有待升级。一是购房、租房等生活成本不断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信心。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居民购房、租房压力持续加大,一定程度分流量居民储蓄和消费,直接影响居民消费支出和消费意愿,对日常商品消费产生较大的挤出效应,城乡居民商品消费意愿和行为趋于谨慎保守。二是收入增长不快影响居民购买力。2019年,台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988元, 比上年名义增长9.1%,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人均消费支出为3176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0%,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收入增长不快势必会影响到居民对未来消费的预期,从而可能增加预防性储蓄,不利于消费需求度进一步释放。从消费结构来看,“吃”、“住”类刚性消费仍为居民消费大头占据“半壁江山”,比重分别高达28.6%和23.5%。这也从消费者方面反映出台州的消费结构有待改善。
四、促进消费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加速优化行业结构,促进消费多元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资金扶持、信贷、减免税费等多手段对商户进行政策扶持,提供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商贸行业多元发展,变台州商贸经济由石油、汽车等少数传统行业单线支撑的不利局面,为各个行业齐头并进、多点支撑的有利局面。同时,加大对“夜经济”、“文旅经济”、“小店经济”等新概念的利用,“好酒换新瓶”,刺激社会消费。此外,加大对于“无形”服务消费的挖掘力度,巩固本土居民服务供给的同时,引入优质生活性服务企业,促进台州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齐头并进。
(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正确引导实体商户拓展自身经营模式,进行市场定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实体销售与网上营销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不断拓展市场空间,不断加大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和实体融合转型,完善不同层次消费品供给。积极构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项目,促进新型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节能汽车等热点消费,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充分利用“网红”效应、“带货”经济等网络形态,促进消费方式提升。
(三)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充分发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只有收入不断增长,消费升级才有基础,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要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同时继续加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快完善各类商业网点、物流覆盖和其他服务性设施配套,大力扶持农村电商发展,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充分挖掘此次国家提出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快递下乡”的系列政策红利,利用台州本土制造业优势,充分释放农村市场商业潜能,从中长期打造带动台州商贸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引擎。
课题负责人:张炳峰
课题组成员:于超、吴俏、柯晓宇
执 笔 人:吴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