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户口分户?
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先在基层村委开具同意分户的介绍,然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进行分户即可。
如果你不是农业户口,可以持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公民若需要办理户口簿分户,需要根据分户的理由而而决定办理手续的。
公民因为结婚办理分户手续,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若因为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要分家户口本怎么办理
要分家户口本怎么办理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要分家户口本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分户所需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不同的’分户条件。但首先必须有自己的房产,才有资格办理分户。条件符合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程序:
第一步,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第二步,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如果迁过去之后是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这一步)
;
分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户口分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乡村组取得三级证明,证明上要盖有公章,并且要用经办人的姓名。
(2)申请人要以自己的名义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并且在“分户申请书”提供自己的签名。
(3)要提供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可以是农村建房审批表或者房产证。
(4)最后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需注意:如果是独立的城市居民,没有独立的房产,是不能够单独立户的;而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一个以上孩子的户口分出去,只有一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簿单独分户要怎么办
需要单独分开户口成为户主的,只可以在本人购房并且属于房产持有人情况下,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到新的房产上面单独成为该户口的户主。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提供非原户籍所属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户籍改革之前,公民可以根据家庭居住情况而申请把家庭户口“分户”而每人具有一个自己的户口,但是由于该情况导致户籍系统资料随意变更影响到户籍资料整理。国家实行户籍改革,明确对于户籍“分户”问题必须提供和原户口房产不同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以后,才可以申请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自己房产所属地而成为户主,不可以随便把原户口按照旧的户籍政策进行“分户”。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按照当地政策提供资料申请户口迁移户籍改革以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瑞昌办理户口分户去哪里
该项只能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城镇户口分户怎么办理
城镇户口分户办理时,第一步,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条件符合的当场受理,1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条件不符合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第三步: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受理单、居民身份证到原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时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提供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派出所出具地址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原创文章,作者:成都落户,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honghai.com/360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