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三证合一后,可以简化公司设立登记的手续,提高市场准入的效率,激发公民、企业办理公司的热情和信心。
但也由此产生了一些误区,那就是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就取消了,这个时候企业变更了工商登记信息,税务方面是否还像以前一样,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
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证确实被取消了,企业也不需要再变更税务登记证。但这并不代表工商变更后不用处理税务方面的问题。
因为税务登记改为了税务登记备案,税务登记备案流程如下:
(1)申请。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受理。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
A、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
B、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4)登记变更。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由于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纳税人要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带着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注销税务登记,并从注销税务登记起30天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公司地址跨区变更后,税务迁移需要提供资料资料: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公章、新的执照原件、变更通知书、税控盘及空白发票。
地址迁移税务办理流程及方法
1.在原税务大厅
1、确定工商变更已做完,拿到了新的营业执照;
2、关联了社保的公司,假如是省市医保自己写一个不欠费证明,盖公章,区县社保去开社保不欠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局的印章;
3、如果已经领了uk和发票,作废所有空白发票;
4、查看有没有税务风险,如欠缴税款,逾期未申报报表等;
5、以上步骤全部做完后,拿着uk、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社保不欠费证明去税务大厅,先注销uk(这一步必须到大厅办),再做地址变更,然后去做跨区迁移,打印税务迁移通知书。
若是uk已注销,地址已迁移,无需当期申报的报表,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输入迁移——跨区迁移,填写信息,办理税务迁移。
2.迁入地税务大厅
带着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把uk重新发行即可。
因迁出地不同而有4种情况。
1.跨省迁移: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从注销模块→其他注销→原因(迁出外省)→申报当期相关税种完成注销。
2.跨市迁移: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从注销模块→因地址迁移变更税务机关→申报当期相关税种完成注销。
3.跨地区迁移: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正常申报→在搜索栏输入“迁移”→根据相关提示步骤做迁移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在办税进度里查询相关审核结果(有时会发短信通知)→通过。
4.同区域迁移:同区域地址变更,虽然经营地址发生变动,但公司所属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这种情况下,企业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做工商备案即可,不需要变更税务登记备案。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如若在办理公司地址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将会收到相应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