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小伙伴们都听说过这句话“水是生命的源泉,失去它生命就会枯萎”水的确很重要前段时间一外国学生在毕业典礼上全程用中文致辞。他打趣说,4年来,在中国碰到了一个“神器”白开水。“不管我身体有任何不舒服,中国同学都会让我喝多点白开水。发烧了,喝开水;胃痛,喝开水;压力大,也喝开水。现在我才发现,中国的开水厉害得不得了。”白开水厉害得不得了然而小编想说的是饮用水的水源也很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大庆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大庆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悉,《管理办法》共九条内容,对制定依据、饮用水水源的分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依据、保护区的级别、范围及禁止事项做了规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处罚法则及《管理办法》具体施行时间。 《管理办法》指出,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应遵守以下规定: 禁止设置排污口;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的码头;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管理办法》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活动; 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记者了解到,目前,《管理办法》已在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并于7月15日正式施行,违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