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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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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租金补贴情况公示
本文字数:333
2019年城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情况公示说明
2019年度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工作进入公示阶段。根据泰姜建发[2019]31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如下:具有城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18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以建筑面积计算):1人户2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50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户60平方米。对低保和特困职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经初审,共有83户申请家庭符合规定,现予公示。
申请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10天,敬请广大市民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请予举报。
举报电话:88916860 88916885
举报地址:罗塘街道祥和名都3号楼406室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