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水费的最低消费 惯出来的垄断病
今日,在央视早间新闻看到,四川内江自来水最低消费的报道。报道中虽然没有说明其原因,但就最低消费自来水收费的事实,足以让人们对节约用水的观念感到不解。
由于水资源的短缺,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国家一直倡导每个公民都应节约用水的观念。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中指出,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四川内江自来水最低每月3吨的消费量,不足3吨的按3吨收费,这是赤裸裸的与国家提倡节约用水相违背,是典型的垄断行为霸王条款。内江供水公司要求居民最低用量,也违反了民事合同的原则。供水公司就应根据居民实际计量用水量收取水费,在才合理合法。
而内江自来水公司的最低消费,显然是违法行为、是对居民利益的一种侵害,提倡的节约用水,节约资源无疑成了一种空话,居民花了冤枉钱,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唯一得利的就是当地的供水公司。造成侵害居民利益、水资源浪费的罪魁祸首就是制定霸王条款的供水公司,霸王条款的背后,就是供水公司为了一己私利而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自来水是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的生活必需品,供水公司处于垄断的社会地位,不要有了这样的垄断地位,就无比地傲慢、就随意地制定那些霸王条款,为了自己的利润就不择手段,制定那些所谓的最低消费,这不但损害了百姓的利益,还与节约用水背道而驰。供水公司不能两眼只盯着钱,别忘了自己所处社会地位的另一个角色公共意识。所以当地政府不能坐视不理,应拿出良方治治这些霸王条款的垄断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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