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经研究】对当前消费贷风险管控的思考
本文章为WEFore原创。
严控消费贷流向房产
近期,北京市民杨浦收到了一条来自银行的信息,要求他于9月底前,将此前在该行办理的信用卡现金贷款的资金消费凭证上传至指定系统,并告知如果发现其将贷款用于购房等投资领域,或未上传任何证明信息,银行将把这笔原本为三年期的消费贷款余额一次性计入信用卡账户。这意味着,如果没有通过银行的筛查,杨浦近期须集中还清剩余的近30万元。
在监管三令五申下,北京等地各家银行正在启动筛查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以及贷前严格审查。部分银行已着手向消费贷客户追收贷款用途证明材料,严防违规购房或流入股市。同时,提高利率和办理消费贷门槛,部分消费贷产品甚至暂停办理。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快速增长,其中个别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消费贷款显然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本轮调控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多次强调禁止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政策,但是消费贷款仍然穿着各种“马甲”流向楼市。
对此,监管部门已启动针对个人消费贷和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乱象的排查和打击。此外,监管层要求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针对房地产泡沫风险等开展专项排查。银监会9月中下旬陆续公布的行政处罚中,由于个人贷款资金挪用被处罚的银行不在少数。
短贷长用面临风险
消费贷,主要是指房贷、车贷以外的个人消费贷款,例如旅游、教育、医疗、装修等场景的消费行为。现如今,本来用途是用于消费者的各类消费支出的消费贷,却被大量挪作他用,尤其是进入房地产市场,用作首付款。
由于房贷属于中长期贷款,周期较长,而消费贷属于短期贷款,周期较短。如果将消费贷资金用于购房,则属于违规挪用资金,且形成了短贷长用的局面,一旦消费贷到期归还,而房贷资金无法接续的话,就容易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令购房者面临断供危机、银行面临坏账风险,如果类似情况占比过大的话,进而会诱发楼市危机、金融危机等。
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元他用,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的30%。大量消费贷信贷资金他用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
基于金融安全的考虑,短贷长用是不被允许的。央行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顿,严查消费贷违规行为,亦是为了阻断消费贷资金继续流向楼市,及早将这颗威力巨大的“雷”排除掉,以免未来引爆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而且,打击消费贷乱象,也符合遏制资金避实就虚的政策,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领域。
9月20日,广东地区发文,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等。北京、江苏、深圳三地监管部门也先后发文。
此前,部分银行在办理消费贷时,没有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导致了消费贷违规流向投资其他领域。央行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月均新增居民中长期贷款(主要是按揭贷款)4677亿元,相比去年下半年减少500亿元;而今年1至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06万亿元,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元。一方面,新增中长期贷款减少,另一方面,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大幅增加。多家银行的消费贷款规模出现暴增,有些银行的消费贷甚至暴增255%以上。
银行需引起重视
今年以来,在国企、地方融资平台等对公贷款政策收紧的背景下,各家商业银行都将信贷资源转向了个人贷款、零售贷款等领域。尤其是针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高管等人群的对个人消费贷款等成为各家银行比拼的焦点。
消费贷和按揭贷款的利率差距在缩小,因此很多人愿意去借消费贷,同时,消费贷款的利率仍然高于房贷,银行更有积极性去做消费贷款。一些不超过10年的消费贷通过“气球贷”“循环贷”等异变,期限被延长到了30~40年。
当前,银行需警惕短期消费信贷或成变相房贷所产生的风险。由于消费贷款与按揭贷款的性质有所不同,其利率与风险也相应大于按揭贷款,目前不少消费信贷是通过向用户提供现金贷款的形式投放的,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放大了未来可能的违约概率,由此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应引起足够重视。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正在对存量和增量的个人消费贷、信用贷等进行再核查和调整:对已发放、未还清的贷款,要求补交消费证明材料(发票、发货单、转账凭证之类的),并进行贷后回访;对于再核查后发现疑点和问题的存量贷款,银行会立即进行收贷、罚息等。
虽然银行已经尽量严格地执行消费贷款监管政策,但审查也存在盲点和难点。事实上,对于银行来说,如果购房者是直接把资金从贷款账户转账给开发商,成为购房款,无疑是最好审查。不过,如果客户刻意用消费贷买房,银行也很难完全防住。购房者在取得消费贷款后,还存在几种规避银行审查的方法,包括"蚂蚁搬家"和"虚假消费"。
前者是指借款人取得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后,通过多次跨行转账或取现,在别的银行倒手几次之后,贷款行就难以控制去向;对于"虚假消费",虽然银行要求消费贷款借款人提供相关消费凭证,但并不是没有操作空间,有借款人就和交易对手串通,虚构消费合同和发票。
其中,通过"虚假消费"的方式向银行提交消费凭证,银行审查难度尤其大。如,某借款人和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虚假的30万元以上的装修合同,贷款下来先进装修公司的账户,再倒出来给借款人用于购房,装修公司中间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帮客户开具消费证明以通过审查。像这种操作,银行监控起来就比较困难,只有靠贷后管理,这样审查过程就相对滞后。
当前,要遏制消费贷乱象,就要从银行贷款环节入手,严格审查消费贷申请和用途,利用信息技术跟踪资金流向,对于违规行为进行追查,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列入信用“黑名单”。必须按规定规范运作,全面真实评估消费者的偿还能力,不能为了业务而推高债务杠杆率,更不能助长房地产领域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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