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砸KTV打民警 被拘15日罚500元
2018年3月5日凌晨01时05分,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KTV里有客人闹事。接警后,值班民警带队立即前往事发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见两名女子在吧台争吵。经了解得知:原来,苏某琴和朋友在KTV喝酒唱歌。中途,苏某琴声称打火机落在了包间,要求KTV服务人员王女士(化名)帮其寻找。王女士便拿着电筒帮其寻找,由于很久都没有找到,苏某琴就与王女士发生口角,并用啤酒瓶将包间内的玻璃茶几砸坏,并扬言:打火机比我命还重要,找不到就要找KTV麻烦,就要杀人。随后,王女士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随王女士前往KTV包间查看损失情况,并帮助苏某琴仔细寻找的打火机。另一名辅警在现场登记核实苏某琴相关情况,突然,苏某琴冲到辅警面前挑衅说:“看啥子看,没看过美女吗?”苏某琴将辅警逼向墙边,并顺势抓住辅警的衣服疯狂地殴打,包间内的民警听到声音后,立即冲出来阻止,却被苏某踹了一脚。
处警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苏某琴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苏某琴拒不配合,并借着酒劲对处警人员施加拳脚,将处警人员的警服拉链踹坏。民警依法强制将苏某琴及时控制,并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处警民警依法将其控制带回,进一步调查。
目前,因苏某琴已构成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2种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对苏某琴的2种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并处行政罚款500元。(平安纳溪)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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