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公开招聘启动啦!拱墅教育68个事业编制虚位以待,等你!
15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文晖中学等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6名,会计2名。
最全岗位表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招聘专任教师66名
会计2名
招聘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在职非编教师。指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且现仍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在职非编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2018年3月以来连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会计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
2.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情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现从事会计工作(提供编制证明或正式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教师岗位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7届、2018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和会计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应聘者可提前联系招聘单位。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招考计划》。
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在职在编教师、在职非编教师、在职会计报名须提交经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人员的准考证的电子稿由各招聘单位在2018年5月21日-22日发至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及时查收并自行打印;“专业知识测试(笔试)考生须知”于2018年5月22日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www.gongshu.gov.cn)的“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市大关中学董家校区(莫干山路386号,公交车K1、1、K15、15、K57、57、K67、67、K70、70、K333、333、B支1、90、188、192路董家新村站可达)。
笔试成绩2018年5月29日公布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考生凭准考证号自行查询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安排于2018年5月31日在“杭州·拱墅”门户网公告,请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体检、考察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杭州·拱墅”门户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8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7届、2018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其他说明
应聘者凭学历专业或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注: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视同专业对口)。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8259974、88259993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8259023
1.《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5月公开招聘招考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
4.《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人事科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