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招聘环卫车辆驾驶员、辅助工、电工啦!人年均经费不低于5万元
好消息来啦!
人年均经费不低于5万元,
在包河区(含滨湖新区)的这份工作
开始招聘啦,一起来看看吧。
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车辆驾驶员、辅助工、电工,公告如下:
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垃圾收集车辆驾驶员15名、垃圾收集车辅助工14名、电工1名。
工作地点为包河区(含滨湖新区)范围内。
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3
年龄及学历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招聘程序和办法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7月2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各一份。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2
人才测评:
采取人才测评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体检和考察:
1、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应无重大疾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参加工作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驾驶员体检还应符合《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的相关要求。
对体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安排当日复检(体检人员不得离开现场),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根据相关规定,保留岗位指标,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取舍。
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4
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待遇:人年均经费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
对这份工作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拨打
0551-62799217
(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0551-63877053
(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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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
编辑:小盟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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