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这34项证明事项不用再开了!这下省事了!
明天10月10日 周三 限行4和9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市再次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经研究决定,现予公布《廊坊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一、对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各单位要优化办事流程,修改办事指南,确保事项取消落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部门要将取消的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事项的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及其他公开渠道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附件:廊坊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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