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洛阳一公职人员挪用公款47万,最终......
惨痛代价!
洛阳西工区红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高宏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案
在西工区法院公开审理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并责令其退回赃款
和老贾走进现场
点击边框调出视频工具条
昨天上午,由市纪委组织,西工区监察委侦查终结的高宏文涉嫌挪用公款案在西工区法院公开审理,现场近百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旁听。
2018年5月17日,高宏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市公安局金谷园分局刑事拘留,6月15日经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10月,被告人高宏文任西工区红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期间,被安排参与到西工区人民政府驻洛阳驰龙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帮扶工作组开展工作,工作组对驰龙公司所追回的投资款以时任公司总经理胡继辉名义分别存在洛阳银行、民生银行两张卡,两张银行卡均由被告人高宏文保管并掌管密码,在之后的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帮扶期间,被告人高宏文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挪用账户内资金共计472200.00元用于房屋装修及日常消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高宏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西工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处高宏文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责令其退回赃款213026.50元。
西工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强力
很受教育,感觉纪委组织这次活动很有必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牢记红线,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律自省。
10 October 2018
不满!洛阳升龙广场充电桩收费不合规......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