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新招聘信息(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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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博物馆
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和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16:30。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投递至专用邮箱:
hybwgcjb@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需有本人亲笔签字)-扫描件PDF版;(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d.shiyebian.net/shiyebian/d/2019/20190527/20190527050342749.docx)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学位验证材料-扫描件PDF版;
3.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扫描件PDF版;
4.职称证书-扫描件PDF版;
5.个人简历(含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扫描件PDF版;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PDF版。
6月12日16:30前,我单位将按照报名人员在《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登记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两种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原件审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现场原件审查
现场原件审查时间为6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止;原件审查地点:天津生态城海轩道377号。
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的原始文件;经原件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核。我单位将向通过原件审查的人员发放《考核通知书》。
未按时参加原件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为6月19日下午13:00;考核地点为:天津生态城海轩道377号。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考核通知书》于6月19日中午12: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未按要求提供验证材料的,不得参加考核。考生验证、签到后,应在工作人员的统一带领下,进入考场。
面试考核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沟通能力、举止仪表、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考核结束后,将现场公布考核成绩。
(四)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均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两人及以上同分的,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得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我单位指定,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hhzrzy.tj.gov.cn/)“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照成绩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
(四)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5日期间工作满3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3年。
政策咨询电话:022-67185106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022-2314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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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于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财政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培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成人专科教育,高自考相关继续教育及相关专业培训等工作。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8个专业。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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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专业技能;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5月27日起在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jjtjt.net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tjtvc.com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并将报名表、近期1寸半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外语水平等相关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txylzgz@vip.126.com(邮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仔细阅读公开招聘方案后进行申报。
2、报名时间:10天(2019年6月5日8:00—6月14日17:00)。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中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在结束报名5个工作日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资料进入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学院劳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外语水平等级证,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和考核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百分制)
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者自然淘汰。
2、面试(百分制)
(1)教师岗位(1901-1912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占面试总成绩的50%)和教学实践能力(占面试总成绩的50%)相结合的方式(《试讲大纲》),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者自然淘汰。
(2)其他岗位(1913岗位)
主要测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占面试总成绩的50%)和语言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者自然淘汰。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综合考核后,汇总笔试、面试总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予以公示,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本单位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单位根据原单位政审结果及应聘部门提供的岗位实践情况,提出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tjjtjt.net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jtv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备案
1、聘用
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备案
学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核、备案。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与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招聘岗位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人员空缺情况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聘用结果等,将及时在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jjtjt.net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jtvc.com公布。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五、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87912517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电话:022-879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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