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2020年度连云港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确定!快看看你需要缴存多少?
昨天( 24号)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从 2020年 1月 1日起,调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有哪些变化呢?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我市职工2019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调整过后,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16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852元,缴存基数下限为3368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38元,月缴存额比去年分别增加了272元和25元。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各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至1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州分中心主任朱彩云说,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标准,缴存比例在5%和12%之间,因为是个体缴存,所以合起来比例就是10%到24%。一般个体工商户还有自由职业者是在338到1350元之间选存,如果想高于这个平均缴存,就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职业者需要提供收入的纳税证明,或者是社保的缴存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上年度的实际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及最高和最低缴存额每年调整一次,本次调整是常规调整。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0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0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各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至12%,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缴存比例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同一单位应统一缴存比例,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各单位需要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完成调整核定工作。
各单位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各单位应严格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亏损企业如无能力按最低比例5%缴存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各单位必须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目前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未全员建立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停缴单位作为失信信息,纳入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依法处罚。
(《港城365》记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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