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管院 | 2020届毕业生就业指南
为了江大学子在疫情期间继续保持“求职面面观”的良好心态,江苏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填报指南上线啦!!!
一、协议书、推荐表篇
1.协议书签订流程是什么?
答:第一步: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盖章。
第二步:毕业生登录“江大智慧就业”微信、APP或网站进行就业信息上报。
第三步:毕业生将乙联复印件和乙联《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原件一并送交所在学院(回生源地报到的还需递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回原籍申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作为派遣依据。
2.协议书就业信息如何上报?
答:毕业生可登录“江大智慧就业”微信、APP或江苏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ujs.91job.gov.cn/)进行就业信息上报,这里以“江大智慧就业”微信为例,操作步骤如下:
(1)微信关注公众号“江大智慧就业”。
(2)关注成功后进入服务平台页面,点击“就业服务”→选择“账号绑定”,用户名及密码与登录江苏大学就业信息网的一致。
(3)点击“就业服务”→选择“办事大厅”→选择“就业信息上报”,按照协议书填写就业信息。
一、就业信息上报途径
① 91JOB智慧就业平台登录
登录91JOB智慧就业平台(http://www.91job.org.cn/user/student),依次填写所在学校、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就业信息上报。
*本科生数字开头,研究生大写字母开头;初始密码为学号后六位
② 微信公众号登录(建议这种方式)
绑定成功后依次点击【就业服务】→【办事大厅】→【就业信息上报】。
二、就业信息上报流程
学生就业信息填报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选择毕业去向分类、填写详细的就业信息、上传就业证明材料。此外,如果信息发生变更可以申请修改,总体流程如图所示。
①选择正确的毕业去向分类
选项比较多,请同学们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注意:通常我们在录入时主要涉及到四类: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升学、出国。
大部分学生选择第2项(B)“我签订的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等。(以这类做详细讲解)
【注意:报到证若要签发至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
【注意: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若单位出具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的接收函,报到证签可发至就业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若单位未出具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函,报到证则签发至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②选定好毕业去向分类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就业去向详细分类。其中前四项是需要派遣(办理报到证、调档案),第五项是非派遣(不办理报到证、不调档案,只上报就业数据)。
【注意:非派遣仅限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选择,就业的学生不得选择此类】
③点击下一步,核对“毕业去向、就业状况、报到证签发类别、就业类别”信息。该部分信息是基于上两步自动跳转的,学生需进一步核实。
④点击“放大镜查询”按钮,单击选择列表中相应的单位,系统将自动填写“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和“单位代码”三项。
⑤严格对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面信息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和档案去向信息。
《就业协议书填写规则》如下图。
【①一定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此时毕业生档案可以直接转递到单位。
②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无法接收毕业生档案,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毕业生档案。
③经常会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毕业生档案,此种情况档案丢失风险极大,个别单位会把学生档案弄丢或扣住不放。
⑥上传就业协议书、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函等就业材料照片。
二、报到证篇
1.报到证是如何签发的?(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该怎么写?)
答:(1)毕业生毕业时或离校毕业两年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其中:
①工作单位能够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如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报到证》签发至该单位。
②工作单位委托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报到证》签发至该单位。
③工作单位既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也未委托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的,且工作单位所在地与生源地一致,《报到证》签发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④工作单位既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也未委托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的,且工作单位所在地与生源地不一致,《报到证》签发至生源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离校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则将报到证签发至生源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户口档案随转。
2.报到证遗失了该如何补办?
(2)毕业超过两年的,无法补办报到证,只能到学校一站式事务中心6号学工处窗口开具《报到证证明书》,学校携带《报到证证明书》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发放给毕业生。《报到证证明书》和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
3.改派换领新的报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与原单位解约且改派到新单位,需准备材料:①原报到证;②与原单位的解约函或离职证明(红章原件);③手续完备的新签单位协议复印件。
(2)与原单位解约且改派回原籍,需准备材料:①原报到证;②与原单位的解约函或离职证明(红章原件);③回原籍申请(加盖学院公章)。
(3)未与原单位解约且仅修改报到证抬头,需准备材料:①原报到证;②原协议书乙联复印件。
(4)未与原单位解约且改派回原籍,需准备材料:①原报到证;②单位同意回原籍证明;③回原籍申请(加盖学院公章)。
(5)从原籍改派到新的工作单位,需准备材料:①原报到证;②手续完备的新签单位协议复印件。
毕业生根据以上情况将材料准备好后,上交至一站式事务中心6号学工处窗口,学校携带相关材料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后,发放给毕业生。《回原籍申请表》模板请登录江苏大学就业信息(http://ujs.91job.gov.cn/) “常用下载”模块下载。
4.报到证在哪里领取?
答:(1)对于应届毕业生,首批报到证签发时间大约为每年6月20日,毕业生在离校前到学院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毕业离校后统一至江苏大学一站式事务中心6号学工处窗口领取(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每天下午)。寒暑假期间领取时间、地点在江苏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ujs.91job.gov.cn/)通知。
(2)对于往届毕业生,统一至江苏大学一站式事务中心6号学工处窗口领取(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每天下午)。寒暑假期间领取时间、地点在江苏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ujs.91job.gov.cn/)通知。
三、档案篇
1.哪些机构能够保管人事档案?
答: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类:政府所属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
各种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2.毕业生档案是如何寄送的?
答:毕业生档案是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统一投递到报道单位所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①若工作单位能够接收毕业生档案,如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则档案投递到该工作单位接收。
②若工作单位不能接收档案、但委托当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则档案投递至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
③若工作单位既不能接收毕业生档案、也未委托当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则档案投递到毕业生生源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
3.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接转情况?
答:(1)应届毕业生登录微信公众号“江大智慧就业”,点击“就业服务”→选择“办事大厅”→选择“档案查询”,即可查看档案寄出的时间和邮寄地址。如果“档案查询”结果为空,则说明档案还未寄出。
4.毕业生离校后,档案可以自带吗?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档案需通过邮政专用通道、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交本人自带。
5.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答: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生源地或经学校同意暂时留在学校(需学院出具缓寄申请加盖学院公章)。按照规定,学校只能代为保管2年;超过2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会将其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
6.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答: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一般建议将档案转至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7.档案材料缺少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毕业后,档案材料由所在学院负责整理归档,并集中移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寄发已派遣和升学的毕业生档案。若有档案材料缺少的情况,毕业生应及时与学院辅导员联系,寻找或补办缺少的材料。如有困难,可寻求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的帮助。
编辑:周钟彬
审核:杜晗晓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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