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方案 倡导节约用水争创节水型城市
近日,湘潭市出台《湘潭市城市节水Ⅱ级达标建设暨湖南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节约用水工作作为建设“两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力争今年底通过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城市节水II级考核认定;到2021年底,成功创建湖南省节水型城市,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
根据《方案》,湘潭市将以创建湖南省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方案》,湘潭市将充分收集利用雨水,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管道铺设覆盖率达到60%以上,新建城区雨污分流达到100%,老城区开展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区排水系统防洪排涝能力,从根本上提升湘潭市水环境质量。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创建湖南省节水型城市,湘潭市首先将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和节水财政投入制度,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日(周)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同时,将编制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强化自备水管理;实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和价格管理,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户表计量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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