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被国企录用了是正式工吗,国企职工都是合同制职工
被国企录用,说是合同工,是正式的吗?哈哈,这个问题我看还是有讨论的价值,我仔细看了一下103个问答,各有千秋。我现在还在国企里工作,我也来说说我的看法。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来,国有企业从此以后招收的工人,全都属于劳动合同制,都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这标志着国有企业除了从政府部门调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都属于劳动合同工,再也没有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的,如果硬要说正式工,那么只要和企业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
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分为中央直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对于员工的招聘、录用可能更为严格一些,比如根据工资总额确定的岗位编制、职工总数等都有严格的控制,而且下级企业招工录用计划需要报上级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总量控制,严格定员定编。但是对于地方所属的国有企业,企业用工的自主权是比较大的,基本上都是采取市场化的用工方式,只要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对于一般职工的招聘、录用、解聘都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自己执行,集团公司不会去干涉子公司的用人权限。
我现在所属的企业,是重庆一家大型的化工医药控股集团,属于国有独资的投资集团性企业,集团总部的人员只有50人,其余人员都是分设在集团所属的二三级企业。要进入集团总部的人员,一般都会在下属的子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了解集团的情况以后,再由集团内部调动,这和很多民营企业的做法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唯一的区别是需要借调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正式调动。集团组织人事部门除了管理集团本部的员工以外,主要是负责管理二级企业的班子成员。
对于二级或者三级企业,各级企业都是工资总额的控制之内,按照公司三定方案的要求,在定编定员定工资总额的基础之上,二级企业招聘二级企业的人才,三级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招聘自己所需要的人才,只有管理人员,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招聘和管理。员工通过试用期以后,转为正式员工,就是所谓的正式职工,一般管理岗位的员工都比较稳定,生产岗位的员工其实流动性也是比较大的,但是相对于民营企业来讲,由于国有企业在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法规,所以员工的稳定性还是优于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除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工以外,也有劳务派遣工,但是劳务派遣工,不是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国有企业也有自己的劳务公司,如果属于国有企业自己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是国有企业自己的正式职工,但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与国有企业本身没有关系,这样的派遣工就不属于国有企业职工,而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
综上所述,你现在被国有企业录用了,主要还是要看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单位是不是国有企业,如果属于国有企业和你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就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如果属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属于劳务派遣工,不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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