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一小时被公司认定为旷工,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上班迟到可能很多人都经历过,但是有的时候,迟到却被有的公司按照旷工处理了,明明是迟到,为什么要按旷工处理呢?迟到多久公司才可以认定为旷工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先看一个案例,小叶在某加工工厂上班,该厂的考勤制度规定,员工迟到30分钟以内算迟到,30分钟以上4个小时以内,计旷工一天,同时还规定连续旷工3天或者半年累计旷工5天,直接解除劳动合同。2019年5月至10月间,小叶多次迟到早退,其中5次迟到或者早退的时间在30分钟至45分钟,还有3次迟到的时间是在1个小时左右,还有一次是4个小时。最后工厂以小叶半年累计旷工达到了5天为由,解除了与小叶的劳动合同。小叶当然是很不服的,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最后仲裁委认为,工厂方面将迟到的时间放大,然后转化为旷工的制度不合理,裁决工厂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支付小叶双倍赔偿金。
再来看另一个案例,小王在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19年1月该公司还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表决通过了员工手册,其中规定员工迟到早退或者擅离职守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小王在2019年1月至9月期间,累计10次迟到一小时以上,公司认为小王旷工已经累计达到5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最后决定解除了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小王不服,先是申请了劳动仲裁,在没有得到支持后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小王的行为应当视为累计旷工达到5天。公司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不违法,驳回了小王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请求。
上面这两个案例中,两个人迟到的时间差距不过半小时,为什么最后的结果却完全不同?其实关于迟到多久算旷工,旷工多少天,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员工的缺勤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不能简单的草率认定员工旷工,需要根据客观的情况合理分析。
第一个案例中,工厂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虽然保证了合法性,却忽略了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放大了员工的违纪情节。员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即使认定构成旷工,也只能认定为旷工30分钟,而不能直接放大认定为旷工半天,这种行为,明显是为了扩大了员工的违纪后果,加重了员工的违纪责任,规定不合理。第二个案例中,公司的员工手册首先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同时也告知了小王公司的规章制度,最后按流程合规操作的,这样的规章制度就是合法的。公司没有对小王迟到行为进行放大,而是将迟到的行为进行违纪次数的累计转化。以违纪次数作为标准,这样做符合业内的普遍判断标准,属于合理的规章制度。
所以公司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虽然迟到和旷工都是缺勤的具体表现,但员工迟到一小时直接视为旷工半天是不合适的,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半天为4小时。如果这样规定明显是扩大了员工的违纪情节,加重了员工的违纪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按流程合规操作,内容不违法,这样的规章制度就是合法的。只要公司与员工事先约定好,即使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迟到半小时,就算旷工也是合理的。您觉得迟到一小时按旷工处理过分吗?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