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 | 完善付费流程 落实考核责任
洪湖公司
根据《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PPP特许经营协议》、《洪湖市乡镇污水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PPP特许经营协议》十二条绩效考核要求,为了完善污水处理服务费对价支付依据及落实绩效评价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绩效管理机制。1月中旬,由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湖市财政局、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洪湖市审计局、洪湖市水污染治理中心、项目公司、咨询公司等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莅临洪湖公司对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及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PPP项目开展运营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会上,首先由洪湖公司董事长马涛就项目建设及公司总体运营情况等向考核小组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洪湖公司副总经理韦华清带领考核小组对洪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小港污水处理厂、大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工况、进出水水质水量等实地考察,并就洪湖市城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现场运行情况等向考核小组进行了详细讲解。
实地考察后,考核小组按PPP项目绩效工作评价方案要求对2020年洪湖市城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率、处理成本管控情况、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情况等几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洪湖公司通过。
绩效考核工作的圆满结束,标志着洪湖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与协议要求绩效评价形成闭环,顺利完成了绩效付费的最后一步工作,对洪湖公司商业运营以来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提供有力支撑,对今后的运行管理及水费收取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会后,考核小组领导对我公司运营管理工作表示高度的认可,希望洪湖公司继续加强运营管理,不断提升,不断创新,为建设绿色洪湖贡献更大的力量。
文字:平 俊
排版:姚 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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