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附微信缴费方法!
根据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10元/年/人。
二、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20日为缴费期,收缴2021年个人参保费用。缴费期内,每月1日—20日收费,节假日休息。
三、缴费方式
旗税务局在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和大雁镇分别设立了办税服务厅。正常续保人员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缴费,或通过手机APP方式缴费。
新参保和断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旗医保局城乡居民窗口登记后持核定单到税务窗口缴费。外地户籍人员除身份证或户口本外,还需提供在本地的长期居住证明、户籍地未参保证明或个人签署承诺书,方可参保。对新参保和断保人员设置等待期,自交费之日起满3个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婴幼儿出生当年,只要父母任意一方在呼伦贝尔市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及时缴费的,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家长需到旗医保局城乡居民窗口为孩子做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出生证明、孩子户口、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和医保证(医保卡),以上四种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次年孩子需参保缴费,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若新生儿父母均不在呼伦贝尔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则按新参保人员对待,需在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并有等待期。
四、团体征缴事宜
1、我旗在校学生的医保费由学校进行统一代收代缴。
2、原新农合参保人员:仍由嘎查经办员统一代收代缴。各苏木乡镇政府应做好对所辖嘎查医保经办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请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及时缴费,逾期不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群众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巴彦托海镇办税服务厅地址:旗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大厅
伊敏河镇办税服务厅地址:新源二小区金穗佳苑西侧
大雁镇办税服务厅地址:大雁镇便民服务中心(二矿东侧)
手机微信缴费方式
打开微信,选择右下角的“我”,选择“支付”,如下图所示:
在支付界面中,选择“城市服务”:
在“城市服务”界面中,选择“社保”:
在“社保”界面中,选择“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
点击“选档缴费”:
在“社保账号登录”界面,未注册的先注册:
注:手机微信缴费仅适用于正常续费人员和断保期不超过三年的断保人员。新参保人员和断保期超过三年的断保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到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或大雁镇的医保窗口做新参保登记,再持核定单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
注册一个账号之后,除了可以给自己缴费之外,还可以给他人缴费。登录账号之后,点击“选档缴费”,然后点击右上角的“主页”,进入“城市服务”,点击“用户信息”,选择“新增缴费人身份”,即可为他人缴费。缴费时请确认身份信息无误,避免错误缴费。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使用手机微信缴费时,对同一个身份证号进行重复缴费时,会弹出提示,不允许进行重复缴费操作。此外,如果通过第三方平台来支付医保费,有时可能会发生缴费不成功的事件,此时会有信息提示您的金额已退回,请大家务必注意查看,避免漏缴费情况的发生。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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