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契税税率上调?真相是……
近日
一些房产中介和自媒体
在网络上散播
“契税税率9月起将上涨”
“购房契税均可退税”等消息
厦门税务部门昨日表示
这些传言
都是对《契税法》和现行条例的
片面误读
纳税人切勿相信网络上关于契税上涨的谣言,不要轻信网上传播的各种不实退税链接,应以官方渠道和信息为准,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契税法》9月起实施
税率内容与此前规定一致
据税务工作人员介绍
按照税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而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
契税税率为3%至5%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1997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将于今年9月起施行的《契税法》,契税税率都是3%-5%,税率是平移的。”税务人员表示,《契税法》只是将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其中税率内容与契税暂行条例税率保持一致。
那么
福建省的情况是怎样的?
福建省契税税率为3%
个人购房常执行
1%-2%的税率
据了解,今年7月29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方案》,明确了全省契税税率为3%,将于9月1日起施行。
目前
福建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
但在个人购房实际交易中
契税常常执行1%-2%的税率
这又是怎么回事?
税务人员表示,这是因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视具体情况适用优惠税率。
也就是说,即将实施的《契税法》,暂未改变相关契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个人购买住房契税
两种情况适用优惠税率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针对近期
一些短视频平台上流传的
“购房契税可以到
税务部门申请退税”的说法
税务部门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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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契税退税的情形是一直存在的,并不是最近才出台的新政,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例如纳税人应享未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申报契税有误而多缴契税等情形,才有可能退税。
来源:厦门日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
编辑:黄丽津
责编: 洪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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