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启东一企业负责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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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我市一企业负责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今年9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查办的首起案例,也是江苏省首起该类案例。
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向我市某制衣厂负责人曹某送达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曹某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于2019年10月擅自加工生产假冒某注册商标卫衣,非法经营获利人民币42万余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21年9月24日被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在收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依法将曹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曹某实施联合惩戒。曹某在政府采购、工程投标、登记注册、相关政策扶持、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将被予以限制或禁入,同时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设列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领域严格限定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行政机关公信力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用监管是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与变革,我市首办的这起列严案例将为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聚焦民生领域,用足用好信用监管工具,并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构建起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来源:启东融媒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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