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不是理由!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对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企业开出虎年首张罚单
“你们公司于2020年10月建设完毕即开始运行,污染物已经开始正常排放,为什么污染物排放信息到2021年才进行审核备案?”这是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正在询问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楹公司)有关负责人。
2022年2月10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天楹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天楹公司自行监测的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发布平台如实填报并公开。面对询问,该企业负责人说由于不懂法,导致网上申请滞后,因此未能按时公开自身环境信息,违规了亦不知情。对此情形,执法人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现场执法过程中,结合违法现场情况,依据《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向当事人讲解其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的条款、情节性质轻重及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后果。重点指出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是垃圾焚烧企业的法定义务。经执法人员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今后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会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行动上也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迅速落实到位。
不懂法,不是护身符;不守法,违法必究。作为江都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天楹公司自2021年起就被列为扬州市废气重点监控企业。针对天楹公司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行立改。同时,江都生态环境局要求属地政府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自行监测工作严重滞后且拒不改正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下一步,江都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大处理力度,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并及时公开,为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与此同时,着手安排专人指导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完成“装、树、联”工作,将信息及时公布在省厅官方网站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公开信息专栏,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通过链接生态环境部网页的方式,对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每日同步适时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供稿: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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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主办: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审核:孟庆闯
编辑:陈刘露
版式:蔡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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