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男子竟骗了鹰潭的银行贷款
3月2日,朱某某主动到户籍地金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自己使用虚假证明诈骗了余江某银行29 万元贷款的犯罪事实。
2021年12月9日,余江公安接到银行报警,称有一个客户使用虚假证明在余江贷款,且在贷款还款到期后,多次催收仍未归还贷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涉案金额巨大且严重破坏了银行信贷秩序。经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朱某某具有实施银行贷款诈骗犯罪的事实。随即对朱某某以涉嫌贷款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为使朱某某及时到案,办案民警积极与朱某某户籍地派出所(上栗县金山派出所)取得联系,希望金山派出所发挥本地优势协助抓获朱某某。经过当地派出所多次劝说,朱某某主动到金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接到朱某某投案消息,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往金山派出所将朱某某押解回余江。
原来,朱某某与儿子生意不顺,急需资金周转,自知在萍乡市范围内无法通过正当途径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便联系不良中介人员(已另案处理)欲在其他地区银行办理贷款。经中介人员安排,提供虚假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工作收入证明等,骗取银行的信任,获得银行29万元贷款。
目前,朱某某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余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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