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资讯】材料再简化 商贷提取和租房提取更便捷了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商贷提取和租房提取业务,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正在开展的“政务服务精细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线上办事功能,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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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可以不加盖银行印章。职工提取时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威海本地的I类借记卡;
(3)借款合同原件(首次提取提供);
(4)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原件;
(5)结婚证。
借款人本人须亲自到场授权中心查询个人征信,借款人不到场的必须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委托授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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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的,单身职工取消提供户口簿。职工提取时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威海本地的I类借记卡;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签订《单身声明书》);
(4)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缴存地无房证明原件(市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无需提供)。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实现“全市通办”和“网上办”“掌上办”,缴存职工可就近在“家门口”服务大厅办理,还可登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的“网上服务厅”,或下载“威海公积金”APP进行线上办理。线上办理流程如下:
“威海公积金”APP入口
“网上服务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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