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实名信息如何取证?操作指南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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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日益与日常社交工具紧密融合,民间资金融通往来更加密切、便捷,很多民间交易甚至简单的商事交易都会利用微信支付、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进行资金融通。
当这些交易和往来中的各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后,诉诸于诉讼的公力救济时,不可避免地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支付宝转账电子凭证》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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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利用openlaw网站以“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为关键词进行案件大数据检索发现,在全国数据库中,涉及将《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材料作为案件证据提交的情形主要集中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侵犯财产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
通过条件筛选为民事案件案由中的合同纠纷案由发现,将《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材料作为案件证据提交的情形主要集中于: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
通过微信支付导出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是以表格化的形式呈现,并且只会显示交易对方的微信昵称,不会出现交易对方的真实实名信息和微信账号(如下图)。
因此,为证明《微信交易明细证明》中所载交易对方与诉讼案件中的对方当事人系同一人,在案件中,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两个事实:
- ①微信昵称所指向的微信账号;
- ②该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
比较常见的证明方式主要为:当事人在聊天中自认,或通过微信头像、微信名称及微信号等基础信息和当事人之间的关联性推断。
如果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就需要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调查令,由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到微信广州总部、支付宝深圳总部进行调取有关材料,这套流程非常费时费力。
近期,微信app更新后,针对微信中的转账记录,用户可以通过微信支付的账单中转账对应的账单导出相应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其中可以体现交易相对方所使用的的微信的实名信息、微信号、交易金额和备注内容(如下图)。
经笔者实践,上海地区法院对于《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的采信度高,在此基础上不需要在申请调查令调取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笔者将《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的下载办法归纳如下:
①
打开微信app——点击“我”——点击“支付”
②
点击“钱包”
③
点击“账单”
④
点击具体单笔转账账单
⑤
点击“申请转账电子凭证”
⑥
输入对方完整姓名
⑦
⑧
在“微信支付”中下载相应电子凭证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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