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工补助”已到账!汕头这两千家参保单位要注意,赶紧来领取“政策礼包”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已对首批符合条件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发放补助,发放金额2164万元,惠及企业11648家。第二批符合条件企业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工作也正紧锣密鼓推进中。
当前,全市还有近2000家企业,因数据比对无法获取银行信息,暂时无法将留工补助这一助企纾困的“政策礼包”奉上。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瞧瞧,有没有你家?
缺失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银行信息企业名单:
(扫码查看)
为加快兑现政策红利,上述名单中的企业请尽快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原则上提供企业对公账户信息(即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没有对公账户的,提供企业与税务部门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的账户信息(即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此协议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后,如单位自查不符合享受条件的,请主动联系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收到的补助资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比对,属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助的,企业有义务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上述补助资金。
对存在欺诈、冒领、骗取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情形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终止事项办理,并从发放待遇的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扣回多领取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时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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