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解决涉台港澳纠纷有新助力,14名特邀调解员获聘
5月16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会议室里不时传出一些带着“港台腔”的对话,原来是东莞中院台港澳地区调解员聘任座谈会正在进行中,包括11名台港澳同胞在内的14名调解员获聘东莞中院特邀调解员,将来会为涉台港澳纠纷解决提供专业化服务。这也是东莞法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背景下,探索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新模式的缩影。
这14名首批特邀调解员中,包括6名香港特邀调解员、2名澳门特邀调解员、3名台胞特邀调解员,以及3名涉台纠纷大陆调解员。他们当中既有从事法律服务、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等工作的专业人士,也有经商经验丰富的台港澳企业家,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专长,助力矛盾从源头化解。
东莞的台港澳资企业数量、投资额均列全省前列,是台港澳商投资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葵提到,调解被认为是一种“东方经验”,中国人更是认可“以和为贵”的重要性,“各位调解员来自不同的领域,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让我们在多元解纷工作和跨境纠纷化解方面更有底气。”
香港最高法院律师萧咏仪此次受聘为东莞中院的专职调解员,她认为不同文化、地区在交流的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莞台港澳地区适用的法律不同、司法流程也不同,如果走诉讼途径手续复杂、流程冗长,用调解来修复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更为高效。
“东莞一直就是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的龙头城市,推动诉前调解也是大的趋势。”萧咏仪说,“这次我们有专长、有经验的十几个人加入进来,一方面可以引入更多的资源,另一方面也能把调解的优势宣传出去,让更多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
在座谈会上,部分调解员也针对未来涉台港澳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建议通过调解员的行为守则让调解行为自律化,同时也要推动调解工作精细化以服务更多不同的群体;澳门黄显辉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和律师提到在内地完成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在港澳地区存在执行阻碍,希望有更高效快捷的机制推动调解协议落地执行。
目前,东莞共有特邀调解组织194家,涵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工作室、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其中专职调解员239名、律师调解员468名、特邀调解员731名。
东莞中院立案庭庭长萧稚娟表示,此次新加入的港澳台调解员上任后,可以促进粤港澳三地之间经贸和文化交流,增加彼此之间商业合作机会;同时,调解员可以为企业在跨区域合作和商务纠纷解决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提升大湾区整体商业营商环境的水平。
【南方+记者】于羽佳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作者】 于羽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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