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昆明二套房房贷利率下限下调,首套存量房可以申请下调房贷利率
今日(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借款人可选择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房贷,或者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两种方式,调整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预计这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会有明显区别。
1、商贷首付比例下限,二套房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
上述两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包括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同时,《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中提出,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调整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保持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
根据最新一期的LPR为4.2%,目前昆明二套房房贷利率为4.8%,如果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昆明的二套房商贷利率有可能下调至4.4%;
2、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可降低 9月25日起可申请置换贷款、可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此外,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借款人可选择置换存量房贷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两种方式调整,这两种方式有何差别?据悉,从调整结果上看,由于人民银行已经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具体要求,即需要符合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政策,预计这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会有明显区别,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水平。9月25日前,银行进行修订合同文本、改造调整系统、识别符合标准的客户等准备工作,并尽快向借款人公布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政策,这几天楼市政策一个接一个的,限房不限贷,二套房商贷利率下限下调,首套房存量房可以申请下调房贷利率。
接下来,让我们拭目以待,昆明的好政策!
昆明楼讯综合整理(编辑:蒋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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