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庆女士在朋友圈吐槽某照相馆,引起纠纷闹上调解庭,最后...
“避雷这家照相馆,
用手机随便拍拍都比这好看。”
梁女士没想到因为这条朋友圈,
引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今年5月,梁女士看了德庆县某摄影馆正在搞优惠活动,看了样片也觉得非常喜欢,便在该店购买了39.9元“全家福”套餐。店家承诺,若梁女士再加200元,可将本次拍摄的全部底片发给梁女士。梁女士欣然应允。
然而新鲜出炉的全家福,却让梁女士很不满意。她认为店家拍摄角度不好,还过度修图,便将这次拍摄经历和看法发到朋友圈,这一“吐槽”,不少亲朋好友纷纷在底下留言评论,认为这家摄影馆拍得确实不好。
看到梁女士发布的朋友圈,摄影馆店主也不乐意了,恼怒地说: “她这样指名道姓地发朋友圈,对我们的声誉影响很大啊!这不是挡我们的生意嘛!”一气之下,店家拒绝向梁女士提供底片,双方的矛盾愈加深化。
“加200元全部底片都给我们,是白纸黑字写在合同里的,他们凭什么不给!”梁女士更加生气了,便向德庆县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投诉。消委会组织双方协调无果,遂与德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联系。
“依照合同,摄影馆必须将底片给梁女士,这个纠纷要下判决很容易。”德庆法院立案庭庭长马程程说,“但是我们不能忽略这个纠纷产生的原因,‘朋友圈’事件不处理好,还可能引起名誉权纠纷。”
为了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马程程指导专职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考虑到双方情绪较大,
且互不相让,
近日,调解员与消委会
组织双方通过
“背对背”的方式展开调解。
调解现场
调解员先单独与商家沟通: “虽然梁女士的做法并不妥当,但提供底片是双方协议的内容,拒绝提供底片,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若是因为这个小纠纷引发一系列的诉讼程序,反而不利于你们后续经营。”
经过调解员的一番释法,商家同意将底片交还给梁女士,但也请求她协调梁女士将朋友圈的相关言论删除。
随后,调解员又单独联系上梁女士: “虽然朋友圈发什么内容是你的自由,但互联网也并非法外之地,你再仔细看看你发的内容,是否有不当?”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梁女士也明白,自己朋友圈里“吐槽”商家,很可能损害到摄影馆的名誉,甚至可能引起名誉权纠纷。于是,梁女士当场删除了这条朋友圈中内容,纠纷也顺利结束,摄影馆依约将底片全部发给了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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