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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法院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6月24日,江山法院受理的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直播方式顺利召开,债务人李某到场参加会议,13名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优破案”参加会议。
会上,合议庭首先就执行程序的功能限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申请条件、程序优势等进行充分释明,并要求债务人李某现场宣读《诚信承诺书》。管理人作了《管理人履职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报告。各债权人审议表决了《债务人生活必需品清单》及《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债务人李某系部队转业的公职人员。自2011年起,因为他人借款担保及“拆东墙补西墙”的借款、还款方式,李某深陷债务困境,后陆续被起诉并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至今,仍有15个执行案件,涉案标的170万余元未履行完毕。2021年5月,李某向我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对其个人债务进行集中清理。经审查,我院于2021年5月25日裁定受理李某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并于同日指定了管理人。
案件受理后,为核实李某是否“诚信财产申报”,合议庭指导管理人对李某名下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近两年的银行交易流水等财产状况及李某配偶、同住成年女儿的不动产、车辆等大宗财产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调查。同时,管理人分头做债权人工作,促成李某与全部债权人签订了《清偿债务协议书》,就李某债务清偿及免除方式达成了初步的一致意见。管理人据此意见制作了《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并在债权人会议上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作了具体说明。后经表决,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通过《债务人生活必需品清单》及《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接下来,法院将依法提前删除债务人李某的失信信息,以便李某恢复征信,尽快筹措资金,并督促其按时履行《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约定的清偿义务。
为“诚实而不幸”的人提供债务重组的机会,帮助债务人重获“新生”,恢复其生产经营的能力,李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是江山法院实践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有益探索。此后,江山法院将加大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力度,为个人破产制度立法提供实践素材和江山样本,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县)贡献司法力量。
原标题:《江山法院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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