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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志刚受贿一案公开审理
2022年7月26日上午,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银川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志刚受贿一案。银川市纪委等单位30余人旁听了该案件审理过程,体验了一堂生动地“廉政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6月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李志刚利用其时任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收受张某某、刘某、李某某的贿赂共计214万元,数额巨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志刚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一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李志刚的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李志刚表示辜负了党多年来的培养和教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案件将择期宣判。
兴庆区法院注重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释法、庭审教育功能,主动邀请各职能相关部门参与庭审观摩,体验法治教育,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课堂,通过鲜活的反面教材,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筑牢廉政“底线”,达到警钟长鸣、以案释法、以审促廉的积极社会效应。
原标题:《银川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志刚受贿一案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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