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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瞒病、婚后嫖娼,妻子起诉离婚却被驳回
近日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公布了
一则民事判决书
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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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称丈夫
婚前隐瞒传染性疾病、婚后嫖娼
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判决书显示,李某,女,1991年出生,汉族,农民;刘某,男,1996年出生,汉族,农民。
李某与刘某于2018年相识并自由恋爱,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
李某称,刘某婚前隐瞒传染性疾病,婚后有出轨迹象、存在嫖娼等行为,对家庭不管不顾,其所作所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李某表示,从2021年到2023年,双方已两年未见面,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无和好可能。
李某请求,依法判决二人离婚:
女儿由自己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时止;
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李某请求离婚系受其家人影响:
如离婚,自己要求抚养女儿,抚养费自行承担;
双方无共同财产,但要共同偿还自己婚后为共同生活所借债务8万余元。
(网络配图 与文无关)
法院认为
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
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夫妻双方应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彼此负责,对家庭负责;
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性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理智解决问题。
女儿正处于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期,父母理应多予以关心和帮助,双方离婚势必对女儿成长和学习产生不利影响。
李某如能念及与刘某多年的夫妻情分,念及对子女成长及生活的影响,共同努力克服当前婚姻家庭中出现的困难,还是具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最终,法院判决:
不准李某与刘某离婚
判决一出
冲上微博热搜
引发1.5亿次阅读
网友炸了:
都这样还离不了婚?
还有人表示
强扭的瓜不甜
与其判不准离婚
不如判决让过错方
在财产上付出更大代价
在网上发起的投票中
大多数网友表示
对结果无法理解
支持女方再次起诉
你怎么看?
对于这样的离婚诉讼
你觉得怎样判才合乎法理
也合乎情理?
原标题:《丈夫婚前瞒病、婚后嫖娼,妻子起诉离婚却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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