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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高新法院| 再次将汪大军“套路贷”诈骗案的执行款按照退赔额全部发还给被害人
为了对“套路贷”诈骗案深挖彻查、打财断血,最大限度地替被害人挽回损失,近日,合肥高新区法院再次举行退赔发放仪式,向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10名被害人发放共计人民币67.9万元退赔款,其中,被害人赵某一次性收到16.9万元,其他人收到1.9万元至13.7万元不等的退赔款。
赵某称,她上大学期间,因手头拮据,向汪大军等人成立的“套路贷”诈骗公司借钱。第一次借了2万元,但实际到手金额只有1.6万元左右,一个星期后,赵某未按时还款,汪大军等人又向她介绍新的贷款公司,让她借款来回周转,就这样,一两月时间内,她就欠下20多万元的债务,如果不及时还款,就会受到各种威胁和恐吓。由于“窟窿”越来越大,赵某最终只能向父母如实反映,父母帮她还上了贷款。
2018年12月19日,合肥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大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缴被告人财产发还被害人。今年3月26 日,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5月17日,合肥高新区法院举行了该案第一次退赔大会,当时,赵某收到1万多元的退赔款,另有10人各自收到6000元退赔款,另外,尚有一部分被害人无法取得联系。
“感谢合肥高新区法院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没想到我的钱还能追回。”在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赵某说出了心里话。“‘套路贷’千万不能碰,如果真不幸遇到了,一定要跟父母说。如果想买什么东西,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用自己能力挣来的钱,花起来才是最安心最快乐的。”
为彻底摧毁汪大军等人经济能力,合肥高新区法院先后查封了汪大军的两处房产和一辆宝马汽车,其中,两处房产于7月底和8月初二拍成交,宝马车于8月底一拍成交。该案其他被告人主动缴纳罚金和退赔赃款9.8万元。截至目前,该案执行到位金额共计人民币224万元,法院已经联系上的被害人退赔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次退赔仪式,合肥高新区法院还邀请了一名合肥市人大代表和三名市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他们对合肥高新区法院高效的执行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合肥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唐峻和党组成员、副院长许磊,主持并参加了退赔仪式。
转自: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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