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银行账户
法院
法院执行
银行流水

法院凭介绍信可以查公民的银行流水吗?

如果父母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被债权人起诉,法院可以凭介绍信去银行查儿子及其妻子名下的银行流水和房产信息吗?法院这样属不属于违规操作??
关注者
7
被浏览
8,178

5 个回答

这题我会

法院在办案中能查询对方、关联方的财产情况,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实际操作中,仅仅凭借一张介绍信、一个工作证,显然也办不了多少事儿,尤其是涉及到查流水、划扣资金等等操作。

法官来查对方的账户、流水情况通常有几种办法。

其一,通过本院的执行查控系统来解决

如下图,常见的比如做财产保全,或者某些线索不明确的情况下,各业务庭、执行局配合着办理业务。当然,这个系统用的最多的人,那肯定是执行局了,那伙人每天上班的第一步就是登录这个查控系统。

通过系统都能扫荡出财产线索、冻结、划扣资金的,那就不用线下一个一个的去跑了。


其二、通过发协助查询通知处理【协查】

大概的样子就是长成下图这样子(答主没找到比较清晰的图片,只能将就看了)。

需要说明的是,每个协助的单位处理的事情不一样,那文书的内容表述,肯定也就不一样了。

比如:银行的,基本就是如图一。图二的是冻结“应收账款的”

其三、委托其他法院查询(委托查询)

比如一个案子在昆明,但是需要调取在上海的一个流水,那昆明到上海这距离,实在是不愿意动啊,咋办?在不是特别着急的情况下,通常就是通过法院的“协作系统”发给上海的兄弟法院帮忙跑路了。

同理,上海那边要查昆明的某个情况,也是一样的,就是一个互助行为。


其四、通过律师调查令查

可以这么理解,这会儿办案的律师就成为了法官的助手了,帮忙干点跑腿、取证的活儿,律师调查令这规则出来侯,客观而言,是帮助法官分担了一些工作的,毕竟实际操作中,大量案子不去调查取证,根本查不清楚,如果这个案子刚好没有律师,那么法官有一万个不愿意,那也得安排个时间去把事儿给办了。

另外,答主披露一个“现实”,某些案子,如果法官想对一方进行帮忙的话,实际上用好“依职权取证、调查”或大面积支持对方的律师调查令就可以了。另一方有再大的意见,那也不能说法官在滥用职权、有失偏颇等等....


点赞,收藏+关注,找答主才不 迷路!

发布于 2024-01-16 18:55

介绍信不行,要协助查询通知书。银行没有权利拒绝,但是查询谁的流水,为什么查要去法院或者公安机关询问

发布于 2020-06-21 14:20
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里没钱了,为什么还要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
245 播放
发布于 2024-04-06 01:59· 37 次播放

泻药。

针对你的关键词“介绍信”“查流水”,有三个点:

1、法院查流水、房产信息,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各有权机关有配合的义务,文书只是一种载体、一种形式。只要是内容在法律赋予权力的框架内、加盖法院公章的文书,不限于介绍信,用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查询通知书、介绍信等任何符合查询流程的文书、函件都可以,不过实践中,一般是看受理机关方便接受哪一种就提供哪一种。

2、法院查询,理论上是只要你是中国公民,都能查。但就案件本身来说,一般仅限于查询案件当事人本身。极少查案外人的,即使是近亲属。

3、依据你给出的条件,如果债权人仅起诉父母,但法院却去查没有被起诉的儿子、儿媳的流水和房产,是否违规要看具体案情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必要性。

发布于 2020-06-19 17:05

介绍信不行,得有法律文书:协助查询通知书,和两人及公务证,有的银行还要两人合影

发布于 2020-06-19 20:12
(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