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伤电)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来自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式镇生在还多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方法

  • 1
    高中预申请:
    范围: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流程如下图:
  • 2
    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正式贷款申请360新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3
    贷款受理:
    申请审查
    (1)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2) 若借款学生《学生证》原件丢失,县中心可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消色晶敌商受项报留存。
    (3) 县级资助逐垂中心应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史封错核查首贷学生是否已进行高中预申请。对于未通过预申请且未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告知对方前往指定部门盖章。
  • 4
    合同签订
    (1) 使用系统中的“合同套打”功能打印《借款合同》。
    (2) 若打印合同后发现信息错误,县中心应先在系统中修即毫式概改数据,并重新套打《借款合同》,再与学生重新签订合同,原《借款合同》作废。
    (3) 对于系统提示的未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约定与承诺书》的,县中心应要求申请人现三安老叶前著制毛烈重场签署纸质的《约定与承诺书》,原件由县中娘喜异令心兰叫曲饭心保存。
  • 5
    然后回执录入就OK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