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丝路风情小镇项目烂尾拖欠巨额民工工资
宝鸡市丝路风情小镇项目烂尾拖欠巨额民工工资
我是农民工代表,我叫梁永兴,我们一行几十人于2019年4月到陕西省宝鸡市干活,项目名称:宝鸡市渭滨区张家沟丝路风情小镇檀宫一期,我们从4月8号进场干到5月1日停工,因没手续,该项目被责令停工,但该项目要求并安排让我们偷偷继续干到6月27号,我们的工资表于2019年6月27日已经上报给了施工方财务室,至今工资没给我们,总共拖欠我们这么多农民工48.5万元。
每一个被拖欠的农民工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每一个民工都用自己辛苦的血汗和努力在支撑一个家,从6月27日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们的工资仍然被拖欠不给,这个年可怎么过?
项目没有手续,工程烂尾,这些都不是拖欠我们农民工工资的理由,并且项目施工方承诺支付我们农民工工资,并有协议,有明确的拖欠金额,既然有支付协议为什么拖欠这么久仍然不给我们工资?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指导各地增强打击合力,及时有效惩处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治欠、铁腕治欠,让恶意欠薪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我是农民工代表:梁永兴,身份证号512930196905297379,联系方式15336100073。对以上公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