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涨了!江苏最新《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9月1日起执行
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包含最新的江苏各市建设工程人工资指导价,自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的建设工程人又要涨工资啦!工资指导价接连上涨,特别是遭遇了今年的疫情后还有所增加,这为广大建设工程人注入了强心剂!
以下为此前发布的价格,可供对比:
// 2020年4月1日执行的价格
//2019年9月1日执行的价格
//2019年4月1日执行的价格
此前,苏州明确:这类工程,人工单价按指导价的3倍结算!
8月5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通知》。
关于应急工程的结算
在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施工的应急工程,期间完成的工程量,材料设备按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采购价格结算,人工单价按期间人工工资指导价的3倍结算,并计取相关费用和税金。
关于工期的顺延
1.复工前,顺延天数=实际复工日-计划复工日,计划复工日无法确定时,可按2020年2月9日取定。
2.复(开)工后至3月27日,顺延天数={3月27日-实际复(开)工日}*50%。
当合同剩余施工天数小于此区间的,顺延天数=合同剩余施工天数*70%。
关于疫情防控费用的结算
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按现场实际人数每人每天70元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每天人数由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
以上费用在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单列。
关于提前竣工费用的计算
每提前一天增加的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定额规定的取费基数×0.3‰
以上费用在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单列。
关于增加费用的支付
因疫情影响所增加的费用,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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