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新房维修资金怎么缴纳?收费标准是多少?
近日,有网友咨询楼盘君“东河区某小区让业主缴纳房屋维修资金,开发商并未说明维修资金要交到哪里,请问这个是要交给开发商吗?”
对此,楼盘君通过对政策详细了解后得知,房屋维修资金并不是直接交给开发商的,业主在收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至蒙商银行各网点的专户交存维修资金,所以这里开发商不可以直接收取公共维修资金。
那么房屋维修资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据了解,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根据包府办发〔2012〕186号《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房屋和售后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该项目在2012年 11月6日后办理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手续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不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50元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120元交存。 如该项目在2012年 11月6日前办理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手续的,按购房款的2%(3%)的标准交存,即不带电梯房屋按购房款的2%交存,带电梯房屋按购房款的3%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