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吗?宁夏涨工资啦!
根据宁夏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从9月1日起进行调整,在原有基础上,一、二、三类区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280元、270元。
这是宁夏自1995年首次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后,第十三次对最低工资标准做出调整,在本次调整之后,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与陕西省并列位于全国第7位。
其中,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到1950元;
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560元提高到1840元;
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为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1750元。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是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的,但不包括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一定是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调整、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应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
当然,可能会有部分人认为自己的工资水平远超出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上涨与自己无关,这种想法可是大错特错了。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一项重要依据是职工平均工资,而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又与社会保险征缴标准以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挂钩。
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代表着职工平均工资的上涨,同时,也意味着社保与养老金会有相应上调,还有可能联动其它社会待遇的提高。社保与养老金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其金额上涨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
不过,工资一涨,物价就跟着涨的现象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所以在为工资上涨高兴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关注政府调控物价的举措。至于更加长远的如何确保工资收入增幅远远超过CPI的上调,这或许就是未来政府的工作重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