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才居住证和杭州居住证的区别
最近小编发现一些咨询浙户通孩子上学问题的人,问到他们有没有人才居住证,很多人都傻傻分不清楚《杭州居住证》和《杭州人才居住证》的,今天给大家整理出来啦
申领条件的区别
(一)普通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二)人才居住证:
受理条件:
(一)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的非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临安区户籍的人员(在杭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居住证》由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年度《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
3、持有技师以上(含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我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
4、个人在杭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
5、持有《外国专家证》;
6、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三)用人单位需在《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材料的区别
(一)普通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1. 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材料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2. 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材料
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 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 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 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 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二)人才居住证
1、《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以上技能证书
4、身份证
5、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
6、在本市主城区的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租房合同及业主房产证复印件、单位出示住所证明及住所房产证复印件)
7、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居住证和人才居住证的作用
(一)杭州居住证的作用
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市区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依法享受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以及申请登记市区常住户口的证明。
1、居住证可以转户口(积分制:满80分以上)。
2、子女符合义务教育条件入学,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3、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按照规定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科技项目资助或者专利补助基金。
4、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5、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6、机动车登记。
7、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8、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9、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预防接种服务。
10、按照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11、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有关待遇。
12、依法享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13、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4、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二)杭州人才居住证的作用
持有《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享受以下相关待遇:
1、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的考试或登记。
2、在本市参加国家职业培训考核鉴定。
3、安排子女在本市就读。幼儿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条件的学校就读;高中阶段,参加全市统一的招生考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条件的学校就读。
4、在规定范围内报考本市公务员。
5、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持有《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在杭州市区就业后,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筹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后,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本市时,本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7、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户籍所在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将在户籍所在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本市住房公积金帐户,并按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8、在本市工作并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9、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10、国家、省和本市对持有《人才居住证》人员的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