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社保,列入失信!企业面临风险!
近两年很多公司因为疫情纷纷裁员。失业的群体在短期内又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因此很多人就面临社保无处缴、无处挂的难题。于是很多人就想着随便找个公司,伪造一下劳动关系先把社保交上再说。如果你也觉得这样合情合理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公司缴纳社保,居然是违法行为?
去年就有公司因帮别人挂靠社保被罚了。老王原先是在一家公司当经理,后来公司不太景气就被裁员了,所以老王被迫失业。眼看就要到了退休的年龄,现在出去找工作也没几个公司要他,社保缴纳也就令老王十分头疼。后来老王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一家劳务公司,准备在这家公司挂靠社保。但老王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也没办法提供相关材料,劳务公司就伪造材料,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就这样老王成功挂靠了社保。为保险起见,双方私下签署保密协议,约定老王每个月除了要向劳务公司缴纳固定的社保费用以外,还需要交一定的手续费用。为了不影响退休工资的领取,老王对协议的内容也就同意了。很快老王就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务公司就以在职职工的身份为老王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好景不长,劳务公司因为帮多人进行社保挂靠、代缴等行为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被人举报!很快,人社局就对劳务公司员工的社保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对劳务公司处以相应的罚款,并依法撤销了老王退休待遇资格,并要求老王退还所有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注意: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问题需具体分析。
实操建议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想通过“走捷径”的方式来缴纳社保,甚至有些公司在里面充当“中介”的角色,以此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很多企业如果有以下行为就有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
No.1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的。
包括员工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No.2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其他的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超过20人次或从中牟利超过2万元的,
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No.3
公司委托被挂靠的第三方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手续并缴纳社保费的,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的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其后果由本公司承担,而且存在员工以公司没缴纳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挂靠期,若挂靠人出现工伤事故,企业可能还要承担赔偿损失。
合规建议
因此,为了避免风险发生,企业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停止社保挂靠或代缴。所以,企业在为员工缴纳社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No.1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三十日内,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并且要按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No.2
企业在每月为员工发放的工资表中,也需要将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打印出来,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No.3
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强制性义务,不管员工是否自愿放弃,都要为其缴纳。
面对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时,应当积极配合,需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