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全电发票)广东电子税务局——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
纸质发票作废
A、功能概述:若纳税人当月出现开票有误、服务终止、销货退回和其他原因等情形时,支持纳税人对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进行作废,但不包括成品油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跨月发票以及已做用途确认的发票。
B、操作步骤
1、前置条件:存在开票有误、服务终止、销货退回和其他原因等情形的纸质发票。
2、操作流程: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进入纸质发票作废页面,界面如图 1 所示。
3、选择“填开作废”页签,勾选所需作废的发票后,点击“批量作废”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作废”,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如图 2 所示。
4、系统完成作废发票规则校验后,弹出“发票作废执行结果”提示框,如图 3 所示,纳税人当期已开票金额将同步核减;若校验不通过,则显示作废失败的原因。
5、选择“空白发票作废”页签,界面如图 4 所示。
6、在发票类型下拉列表中,按类型筛选空白纸质发票,点击【查询】按钮,如图 5 所示。
7、勾选所需要作废空白发票,点击“发票作废”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发票作废”,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如图 6 所示。填写需要作废的份数,点击【确定】按钮,弹出“发票作废执行成功”提示框,如图 7 所示。
8、选择“作废记录查询”页签,列表显示所有进行过作废操作的发票,如图 8所示。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列表显示查询结果。
注意事项
1、已开具的蓝字全电纸质发票,若被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不允许作废。
2、已开具的蓝字全电纸质发票的开具日期非当月,不允许作废。
3、对于作废的发票,必须填写“作废原因”。
4、发票作废后,作废的发票金额同步调整到纳税人当期可用授信额度。
5、纳税人在作废空白发票时,作废的空白纸质发票份数如果大于号码段计算出的发票份数,则作废不成功。
6、开票员身份无空白作废和纸质发票退回功能。